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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史为鉴

唐朝已经有了留学生,他们和现代的留学生有什么不同?

唐朝的经济发达,科技文化水平都处于当时世界的领先地位,日本、韩国就派了许多人到长安、洛阳学习,这就是当时的留学生。

“留学生”一词最早来自日本,日本政府把跟随遣唐使来到中国的留学生分成两种,一种是跟随遣唐使到中国,然后再和遣唐使一起回国,这种学生叫做“还学生”;还有一种是到了中国之后长期居留在中国学习,这种人叫做“留学生”。

唐朝时期的留学生和现代社会的留学生还是有很大区别的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
一,专门机构管理:

当时的留学生归鸿胪寺管理,鸿胪寺相当于唐朝的一个外交部,不但是外交的事务性部门,也是外国留学生的一个管理的机构,外国来唐朝留学的学生必须在鸿胪寺进行学籍的登记,同时接洽上课的事宜。

鸿胪寺是留学生的管理机构,那么国子监就是留学生的教育机构,外国的留学生一般被安排在国子监进行学习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二,名额和条件都有严格的限制:

去唐朝留学,不是谁都可以去的,一般只有各国王子,王公贵族这些地位高的人才有机会,普通的老百姓是想都不要想的。唐朝对留学生的名额也有限制,在经济最为繁盛的贞观时期,留学生大约有5000人左右,这大约是人数最多的事情,在唐朝国力衰退的元和年间只剩下几百人。

留学生来唐朝前要经过国内严格的筛选,而后必须经官方向唐朝礼部提出申请,得到批准后方可获准,他们基本上是随使节团一道前来的。

三,学费全免还包食宿:

进入唐朝最高学府国子监的留学生,不仅学费全免还提供食宿,唐朝政府对待留学生和大唐学生一视同仁,这真的是体现了唐朝的大国情怀。需要留学生自行承担的费用主要是书费,不过本国政府也会提供一定的补贴,日本政府和朝鲜的新罗政府都会向留学生提供一些资助。

这么优惠的条件在现代是想都不敢想的,唐朝的留学生有机会到长安来学习唐朝的文化,同时还免除了这么多的开支,真的是非常幸运呢。

四,接受唐律的管制:

《唐律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完整一部法典,意义重大,里面对涉及外国人的条文规定:“诸化外人,同类自相犯者,各依本俗法;异类相犯者,以法律论。”

意思是:所有外国人,同一国家的人之间发生案件,以他们本国的法律来;不同国家的外国人犯案,均按照唐律来。

唐朝的留学生同样要接受唐律的管制,从唐律的这个条款可以看出,唐朝的法律已经十分具备人文精神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这些留学生在唐朝学习唐朝先进的文化,借鉴唐朝的文明成果,回国后对本国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。日本有一位非常有名的留学生,名字阿倍仲麻吕,汉名叫晁衡,学成之后留在了长安,还和李白这些大诗人,结下了很好的友谊。